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系统性部署安排,成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文件。在《意见》发布后的逾半年时间里,A股上市公司质量已悄然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优化、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以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合力的形成等,这些新变化不仅提升了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的“立市之基”,而且,也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小步慢跑”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工程,《意见》把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六大举措之首。近年来,证监会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正式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阶段已经顺利完成,下一步,证监会将着重对各公司自查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并进行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和负面案例研析,在总结优秀案例和经验、倡导最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对标先进找差距的同时,对实践中存在的治理问题和有关风险进行研判,为下一步政策制定奠定基础。
二、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出机制“日趋完善”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健全完善的退市制度,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资源的配置效率。《意见》对完善退市制度提出“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新要求。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从中央层面明确了健全退市机制实施方案的顶层设计。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第五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新规实施以来,威力已经显现,发布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明显增多,劣质上市公司正在加速退出市场。
三、法治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驾护航”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见》强调,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协作,二是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细化责任边界,三是对涉案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并查处。同时,推动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2020年以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举措成效显著,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退市制度改革等正式实施,显著提升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司法工作的遵循,促进形成更强有力的证券执法司法合力。从理念到行动,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到民事赔偿、刑事惩戒,“零容忍”要求全方位贯彻,市场生态不断净化。
四、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化解“成效显著”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近年来,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是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对上述问题确定了“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和“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截至目前,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较最高峰减少超过一半。对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明确了“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摸清那些已经发生但尚未显现的占用担保,同时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推动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另一方面,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以及新发生的占用担保,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五、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方合力“同频共振”
“高树靡阴,独木不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发布以来,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2020年11月26日,证监会牵头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家规范运作小组成员单位,中央网信办等7家特邀单位参会。会议明确了《意见》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围绕加大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平衡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等方面议题,形成了100余项贯彻落实工作举措。同时,至少有二十余个省份、十余个部委出台了针对性支持政策或积极落实相关举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已在各地形成同频共振。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成为资本市场改革重点工程。可以预期,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的本轮深改将极大优化资本市场供给,汇聚各方力量,培育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机制和生态环境,也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重要保障。但同时也要看到,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市场各方恪守职责,共同建立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