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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与青岛中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作者: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专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9月15日,山东证监局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山东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明确在青岛中院管辖证券纠纷类案件范围内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相关要求,构建起覆盖全辖区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有助于提升调解组织化解群体性纠纷能力和效率,为推广“示范判决+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奠定基础。

《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工作原则及工作机制,对调解组织管理、委派委托流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等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供行动指南。签约各方将持续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流畅运转,借助调解这一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减少投融双方对立情绪,缩短投资者维权周期,通过经济赔偿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各方将共同推动“示范判决+纠纷调解”工作落实落地,为高效解决群体性纠纷案件贡献力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永恒主题,山东证监局将借助审判机关、地方政府等多方力量,持续推进完善辖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依法治市、严格日常监管,压实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的第一责任,同时继续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辖区开展支持诉讼、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权益救济机制,努力打造投融并重、互利共赢的良性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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