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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白皮书》出炉中小板和创业板内控规范建设需加强

发布时间:2018-08-0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中国上市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白皮书》出炉 中小板和创业板内控规范建设需加强

  7月26日,由深圳市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院和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撰写的《中国上市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指出,2018年上市公司面临的十大风险依次为:价格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应收账款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业务扩张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投资风险和健康安全环保风险。

  据了解,白皮书选取2018年4月30日前在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348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其中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以2017年1月1日前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样本数量为3022家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级进行分析。

  白皮书指出,从趋势上来看虽然上市公司内控整体水平在逐年向好,但仍有近60%的公司内部控制评级集中在B级,显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处于低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尤其是, 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有待加强。2018年,仍有高达23.91%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未按照21号文的格式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从内部控制建设质量和水平来看,2016-2018年,评级为BB及以上的强制实施内控规范上市公司占比均显著高于非强制实施公司,差距分别为2、2、1.6倍。未纳入强制实施范围的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明显低于纳入强制实施内控规范的主板上市公司。

  因此,白皮书建议,为应对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和资本市场从严监管的要求,切实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质量,监管机构一方面应当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大力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和水平,促使监管方式从“消防员”式的被动监管向主动、精准、高效、高质量的监管方式转变;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从法律层面明确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内部控制建设、审计及信息披露中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强化对内控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个人及审计机构的问责和处罚力度。

  同时,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企业所面临的市场活力不断增强,监管要求日益严格,风险因素日趋增加。建议上市公司应当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精细化,提高风险管理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建议监管机构借鉴香港联交所的经验,将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的披露纳入强制监管范围,推动上市公司重视和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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