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展示平台,为上市公司立本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支柱和基石。吉林证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搭建展示平台,传递企业声音,倡导理性投资,服务实体经济。3·15活动期间,邀请辖区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不同板块的4家上市公司长春高新、东北证券、泉阳泉、奥来德的董事长接受采访,分别以“专注创新生物制药致力健康产业发展”、“坚持价值创造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抢抓转型机遇泉阳泉迎来发展曙光”和“以‘国产化替代’和‘解决卡脖子技术’为使命坚持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为主题,宣扬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理念,展现新阶段高质量发展作为,树立吉林辖区上市公司合规诚信、公开透明、创新进取、积极履责的良好形象。采访视频在辖区协会网站和公众号“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行动”专栏播放,反响热烈,累计获得阅读、点赞、转发5000余次。
二、聚焦合理需求,为投资者立威
为保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体现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吉林局一是规范“关系管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查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多种形式举行业绩说明会,不定期开展上市公司投资者电话接听情况调查,鼓励优化门户网站建设、依托微信开发可视化信息披露文件,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便利,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投票权、建议权。二是保障“红利分享”。结合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现金分红、业绩承诺监管,督促公司优化回报机制,强化回报变现,使上市公司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新渠道。三是稳妥“处理诉求”。优化投资者诉求处理机制,丰富投诉处理工作手段,对问题线索追根溯源,查明真相,妥善处理,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立足监管主业,为资本市场立戒
狠抓上市公司内在质量提升,是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一是抓公司治理。扎实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效落地,从三会运作、会计规范等层面督导上市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形成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二是抓信息披露。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督促上市公司做到表里如一、内外兼修。坚持“零容忍”原则,坚决落实《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关键少数。通过培训宣讲、政策解读、现场检查等方式,传递紧抓“关键少数”监管理念。严肃查处未履行诚信义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忠实勤勉履职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合计对5家上市公司、27名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2名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着力净化市场生态,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