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日丨FIRST CREDIT(08215.HK)宣布,根据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9条,公司已于2018年2月7日及2018年7月6日就第8(1)条指示提交其陈述书,以解决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及关注事项,并寻求证监会批准恢复股份交易(统称"提交文件")。
公司现正等待证监会对提交文件作出回应,之后公司或联交所或会就此作出进一步陈述。由于公司尚无法确定提交文件是否已充分解决证监会有关第8(1)条指示的关注,因此公司现阶段无法制定任何切实可行的具有时间表的复牌计划。公司将继续寻求法律意见,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恢复股份交易。
公告称,尽管作出停牌:集团仍正常经营业务,并继续专注于发展放债业务。集团亦提供证券经纪及上市证券投资服务经营证券买卖业务;如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第一季度报告所述,与2017年同期的相关数字相比,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维持于约2559万港元的稳定水平及平均贷款结余亦维持于约9.14亿港元的稳定水平;虽然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溢利较2017年同期减少约39.58%至约1600万港元,但该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2017年及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内分别发生一次性事件的综合影响所致;公司将于2018年8月8日公布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司已遵守并将继续遵守GEM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须呈报或关连交易的规则及刊发定期财务业绩及报告的规则;及公司已公布及将会公布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